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孔子曰:“有阴厌,有阳厌。”曾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阴厌、阳厌?”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玄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厌。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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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遐在周馥所,馥設主人。遐與人圍棋,馥司馬行酒。遐正戲,不時為飲。司馬恚,因曳遐墜地。遐還坐,舉止如常,顏色不變,復戲如故。王夷甫問遐“當時何得顏色不異?”答曰:“直是闇當故耳。”
君子不亲恶。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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