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郎甚愛張天錫,問之曰:“卿觀過江諸人經緯,江左軌轍,有何偉異?後來之彥,復何如中原?”張曰:“研求幽邃,自王、何以還;因時脩制,荀、樂之風。”王曰:“卿知見有余,何故為苻堅所制?”答曰:“陽消陰息,故天步屯蹇;否剝成象,豈足多譏?”
謝安年少時,請阮光祿道白馬論。為論以示謝,於時謝不即解阮語,重相咨盡。阮乃嘆曰:“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
鄭玄家奴婢皆讀書。嘗使壹婢,不稱旨,將撻之。方自陳說,玄怒,使人曳箸泥中。須臾,復有壹婢來,問曰:“胡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愬,逢彼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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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有好李,賣之,恐人得其種,恒鉆其核。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丧祭,用不足曰暴,有余曰浩。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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