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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西罩 万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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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云关。

父亲死前嘱托,让小志将他的遗体焚化,将骨灰装进锦袋,“有朝一日,带我回家。”“家是哪里?”小志哭泣道。

父亲轻抚他的头发,说,“在南方。早晚你会知道的,等你真正长大。切记,二十岁前不要离开边城。”

二十岁前不要离开边城。张小志坐在天云关城头。

西罩星高悬,隐约可见上面的山脉。西罩星上可真有神仙居住?大都内多明宫的通天塔上供奉着一颗天眼,传说通过天眼可以神游西罩星,与上面的神仙说话。小志想起漫坡前和云弃子一起看西罩星。

云弃子,这个白痴。小志心里骂道。他还没有满二十岁,但是他已经离开了边城,现在他还必须去大都。他违背父命,都是为了这个白痴。

几千军马,还有兽兵,兵屯天云关。主帅却被人抓走了。造反岂是造到一半想停就停的?箭在弦上,骑虎难下。没有云弃子,凭谁有万般能耐,也不能控制兽兵。如果朝廷派此时来大兵攻打天云关,所有人在劫难逃。最让小志担心的还是,没有了兽王辖制,兽兵分分钟可能叛乱,那是比朝廷派军队围剿更可怕的灾难。

小志来到天云关之时,所有的将领都已经慌乱,小志来了,才稳住了阵脚。“咱们还有时间。”小志对所有的人说,“去大都把大帅救回来。”小志的话让众将官有了主心骨。而实际上,他也不知道。千里移行术之外,赫思鹿是否还对云弃子用了其他巫法术?云弃子是否活着到了大都?一切都是猜想,他不敢确定。没有别的选择了,去大都。

城头冷风瑟瑟,小志觉得通体寒冷,不由自叹命薄,生的这虚弱的身体。

郭首义、惊别云和玉娘先后上了城头。

玉娘为他带来一件厚披风,小志问道,“交代你的事,怎么样?”

玉娘道,“我已经和兽兵首领谈好了,他们愿意等一个月。一个月后,如果大帅再不回来,他们就不再听命了。”

小志转向惊别云,“我让你找的人到了吗?”

惊别云道,“马帮啸天帮主,带着兄弟们,都已经到了。”

小志的脸色颇显苍白,点点头,“那走吧。”话音落,一道惊鸿,喆壬不知从何处落在了城头,双翼张开,宛如一只大鸟,载小志下城。

马帮是西罩国一大江湖势力,总舵在大都,各地均有分舵。无极地的马帮帮分舵主啸天,与惊别云是莫逆好友。啸天常常往返大都与无极,小志此去大都,需要啸天的帮助。

临行,小志紧握郭首义之手,道,“天云关就交给你了。”

郭首义道,“你只管放心,天云关易守难攻,就算朝廷来了几万的兵马也无妨。我定会守好关口,等你和大帅回来。”

小志道,“我们时间不多。喆壬飞的快,我先走。”

啸天道,“我们马帮的马也不慢,只消五天就能到大都。”

灵犀石碎的乱七八糟,小志分给了众人,以便联络。

正要出发,玉娘束腰马靴,包巾扎发,干净利落,走到小志和啸天跟前,道,“我也要去大都。可否让我跟啸前辈的马帮前去?”

啸天长得粗狂,笑起来亦豪爽,道,“我们马帮的马,一般人可骑不了,你这样的女孩子,还是不要碰。”

玉娘征询小志意见,小志道,“你走了,异兽发难怎么办?”

玉娘说,“我不能御兽,异兽如果违约,不到一个月就叛乱,我亦无可奈何,异兽如果遵守约定,我留在这里也无用。我随你们去,我在大都还可以略帮你的忙。而且,…”

小志知道,玉娘想念家人。小志道,“你能骑马?”

玉娘道,“你不要小瞧我,我在异域生活了四年。”

玉娘是一个极聪明的女孩子。聪明又善解人意。一路走来,云弃子不知道打了多少次玉娘的主意,都被她巧妙化解开,还借着机会教会了云弃子兽语。

小志点头,“那咱们大都见。”

***

大都的繁华,无与伦比。凡是最繁华的地方,也都是最势力的地方。没钱的,大都本地人也艰难,有了钱,谁还管你是哪里来的谁?大都就是你的天堂。

小志到大都变了一副模样。他玉冠金带,手拿逍遥扇,迈着四方步,身边跟着仆从——就是喆壬。看去是一个有钱的纨绔公子,还是一个轻浮且孱弱的公子。住最好的酒店,吃最好的饭馆,花最无用的钱。做最有效的事。小志在大都第一晚就在最著名的歌舞厅“我是万户侯”认识了礼部署长令侯酱之子,令侯小酱。

“我是万户侯”是大都最豪华的歌舞馆。小志一进来就觉得眼花缭乱,被五颜六色的彩灯慌得目眩神迷,哪哪都是露着大白胳膊大白腿的女人。边城没有这种地方,小志想都想象不出来,平生第一次。

小志步子走的慵懒,眼神眯得迷离——那是被灯光晃的。有个男的迎过来。小志不懂规矩,不知道他是干嘛的,但是不能露怯,于是他扬手一把钞票甩在那男的身上,步子不停,速度不变,依旧径直往里走。

男的被甩懵了。看见钞票,立刻有女孩子迎上来。小志接着甩钞票,女孩子们立刻好像已经认识小志十八年的熟人,都陆续跟过来,同他搭话,说说笑笑。等小志走到正中舞台前,已经成了本场最尊贵的贵宾了。

这引起了当场另一位贵宾的不满,就是令侯小酱了。令侯小酱是令侯酱独子。令侯家虽在大都排不上第一等的显赫高门,但令侯酱是当朝命官,又得贞德圣主喜爱,那也是赫赫风光、尊容无限,出入这种地方都被封为第一等嘉宾。

小志根本也不是来玩的。灯红酒绿,左拥右抱,他注意的却不是美女,而是到场的富贵公子们。他出入高档场所乱逛,就是为了尽快搭上一个高门,知道一般市井百姓不知道的内部消息。

台上唱歌的女孩子素面清雅,不似周遭的庸脂俗粉,歌声亦飘渺如天外仙子。台上歌声落下,令侯酱小跳着脚喊道,“我出一千贯,请予曦姑娘唱一首《大都是个好地方》。”光听这个歌名就够俗的。

小志说道,“我出一千一百贯,唱一首…”小志不懂歌曲,几乎连歌都没听过,只得随口说一个在书里看到过的歌名,“唱一首《岁月歌》!”这是什么歌,在场没人听过。

台上女孩一怔,看向小志,问,“哪个《岁月歌》?”

小志只是顺嘴而出,想了想,嘻嘻笑道,“好像是一个南国的民歌。你不会唱也没关系,我就是不要听那个大都什么好地方。”

只听令侯小酱高声道,“我出一千五百贯,我就要听《大都是个好地方》。”

小志道,“一千六,就不要听大都好地方。”

两人叫起价来,场内纷纷起哄喝彩,直把价格推到了两千五百贯。

再看令侯小酱已经脸红脖子粗,高叫,“两千八百贯。”

小志站起来,众人见了以为他定要出高价了,不想小志走到令侯小酱面前,拱手施礼,道,“公子豪爽,我甘拜下风,不敢出价了。”令侯小酱不料成功来的如此容易,十分得意。小志倒是能屈能伸,顺势就坐在旁边。

令侯小酱眼看台上,流出桃花,明明是爱慕美人。然而这个予曦姑娘唱了几首,收了风琴,却要走了。

小志道,“兄台喜欢这个姑娘,我替你留住,多少钱我出,算咱们交个朋友。”令侯小酱本就并无城府,当小志也是风月玩家,折服在自己的豪爽多金面前,喝几杯酒,便把小志当了朋友,道,“这个予曦姑娘,大都城的公子谁不喜欢,但是予曦姑娘不肯出台陪客。”

小志新来乍到,说,“我去试试。”

女孩子从后门出去,换了宽松运动的衣服,手里拿着一瓶水,喝一口,理理头发,长发随风散开,是铅华洗尽的清丽。女孩子要走,看见小志站在路灯下朝她笑。西罩的路灯,高高的杆子,好看的花朵形状灯罩,那灯,是动物油加助燃药粉,光线不算明亮,但是带着彩晕,朦胧中愈显得好看。

灯下看美人,美人愈加美丽,灯下看小志,少了白日里的苍白,是一个清俊的少年。未等小志说话,予曦首先开口,“你是哪里人?”

小志答,“无极。”

予曦眉头微皱,“那你怎么知道《岁月歌》?”

不知为何,小志觉得这女孩有些不寻常之处,想了想,如实答道,“看书,书里什么都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予曦冷笑道,“可有杀人的刀,封喉的箭?”

小志被问得一愣,予曦已然要走了。

小志想此来的目的,忙叫道,“姑娘,屋里的那个公子想请你回去再坐一坐。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张小志,读万卷书,睿智,果断,甚至可以在短时间内整顿治理无极三城,于主帅失踪时处乱不慌。但是,他对女孩子上没有经验。这话说出来,予曦倒是不走了,到小志身前,含笑看着小志。小志被看得心脏乱跳,脸上露出傻笑,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舒服透了。却见女孩子将手中拿的水举起,从上到下朝他浇了下来。

小志湿漉漉的回到了歌舞馆内,小酱笑得前仰后合,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正常正常,予曦姑娘就是这个脾气,别说你了,换成再有来头的公子,她也敢的。”

小志换了一副纨绔公子模样,问令侯小酱道,“她怎么这么大胆子,不过一个卖唱的。”

小酱说道,“卖唱的自然没有胆子,但是她和大都城里好几位有来头的王孙公子相好,谁还敢怎样她呢?”

小志顺势笼络道,“反正女人多的很,这‘我是万户侯’里面就有很多美人,我替大哥多叫几个来。”

***

美人成排,环肥燕瘦,脂浓粉香,任由挑选。

小酱左拥右抱,喝得半醉,小志看他半醉,正好打听,问道,“大哥,咱们这大都城的富贵人家小姐,可有绝色的?”

小酱道,“有啊。”连说了几个人。

小志问,“我听说赫府有个小姐,也很漂亮。”

小酱脱口而出,“赫思鹿。未嫁时是咱们大都第一美人,可惜后来嫁给了一个武夫,去了天云关。”

小志试探道,“天云关,听说已经被叛军占领了,不知这位小姐如何了?”小酱半醉说道,“谬传,天云怎么会失守?我没听父亲说过。”

坐在小志怀里,一个万种风情的美女柔腻道,“天云关咱们不知道,但是赫小姐确实回大都了。”终于说到有用的事情了。

小志将一杯葡萄酒倒入玻璃盏,借着灯光的影儿,那红色在玻璃中显得分外的剔透。小志将杯子递给美人,透过那晶莹的红色,看见那如玉的肌肤,瞬间悟了,何为“酒色”。

小志笑道,“说来听听,你怎么知道赫小姐回大都了?”

美人接酒,含了一口,将玉臂绕住小志的脖子,唇色如丹,肌肤如棉,投怀送抱,要将这一口喂给小志。小志顶不住,推道,“说就好了,我自己喝。”美人撒娇半晌,直把小志蹭到快支持不住,暗暗叫苦,这柳下惠真是不好当的。

终于,美人道,“昨儿,我陪赫家几位管家大人喝酒,听说赫小姐回家了,却似乎不是省亲,说是小姐给赫大人带回来了一个宝贝。”

小志一震,问,“什么宝贝?”

美女笑道,“说是什么能加官进爵的宝贝,具体我就不知道了,他们不肯说了,似乎很是机密。还说赫家明晚要请客,对了,还请了咱们这儿的姑娘去唱歌呢。”

小酱狎昵道,“一定是请了你。”

美女酸溜溜道,“不是,请的当然是咱们现在清唱里最红的姑娘,令侯大人心心念念的予曦呀。”

小志被酒精和音乐搅得乱哄哄的脑子瞬间清醒。赫思鹿带回的宝贝,莫不是云弃子?看来,他要进赫思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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