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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旧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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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长青说了许多话,她唯一记得的是,孟合欢已经疯了,他让高皇后小心,千万别被她暗算。

合欢不由想,自己是疯了吗?

似乎是吧,如果不是疯了,为什么会忘记所有事,每天醒来还要回忆很久才能想起,昨天才发生的事情。

而且,为什么每个人都十分笃定,自己一定会做什么事情?

哪怕自己失去所有的记忆,她也认为,自己一定不会做出什么坏事,她不是那种人。

为什么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呢?在这份群体的笃定里,她都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反问:这些事情,她真的没有做过吗?

哪怕心坚定地一次次反驳:没有!

合欢从地道里面钻出去,却不防在一个凉亭看见两个人。

生的十分眼熟,似乎是以前认识的人。

一个狐狸眼,看着风流不羁的人拿着一壶酒,他腰间的的梅花络子香囊上绣了一个白字。

“好你个宋轻时,这几月去哪了?伯母每日担惊受怕跑来我们家里来问,我好些日子都不敢回家,不然一定会被我娘打出去找你。”

对面的人竟然穿着一身道袍,看着自由散漫极了,发冠上镶嵌着太极图,手里一柄拂尘。

他没有说话。

“你这假仙自去逍遥快活,却不知我等有多少苦楚。”

宋道士抬眼只淡淡瞥了他一眼。

“欸,你这是什么眼神?”白毓伸手锤了他一下。

“你离开一年多,可知道这里已经翻天了,长宁公主消失不见,宫里都要翻过来还没找到。”

合欢看到,听到长宁两个字时候,宋轻时嘴角的笑意明显消失了。

看来,这又是以前得罪过的人。

到底是有什么本事,居然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个遍?

孟合欢不觉得自己会做什么事。

后宫之首皇后的位子就放在眼前,不也没有和高家争抢吗?以失忆后的她来看,如果她要定了皇后这个位子,不一定鹿死谁手,何况是失忆前的她。

按照宫里人所说,皇帝和自己感情深厚,而只要用这段感情做矛,用父母功勋作盾,胜算很大。

可她什么也没有做。

任凭别人抢走一切,任凭脏水一盆盆往头上泼。

合欢想不通,这就是情爱的力量吗?

“不是,你们就吵了一架,现在还记仇啊?”

白毓百思不得其解。

一次小小的口角,值得他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那日合欢和轻时吵架的时候,他在不远处,只知道他们吵得很激烈,他从没见过宋轻时双颊因愤怒那么红润过,眼睛气的瞪圆,就好像合欢那只爱瞪眼睛的黄犬。

所以,他们到底因为什么吵架?

白毓昂起头,喝了一杯刚烫好的酒,苦涩味弥漫在整个舌腔,咽下去后又从喉管烧到了心底。

他一身月白色锦衣,那锦是从西南省进贡的,上面的花纹在月光下闪着光,比湖面映光还要亮。

“所以,你们到底因为什么交恶的?”他不是能憋住话的人,到底还是顺心问出来。

假山的背后,孟合欢也很好奇,她偷偷将脑袋探出去,仔细盯着两人。

宋轻时却笑了笑:“什么交恶,我听不懂。”

白毓笑道:“你这家伙,真不够意思的,都什么时候了,还跟我装。”

宋轻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他穿着一件普通的道袍,头发也梳成道士模样,但所有人一见到他,都不会觉得这是个道士。

哪怕用最庄严的东西装饰,他也不会是个圣人。

他生来就要在七情六欲里面打滚。

宋轻时的眼睛瞥一眼不远处的假山,举起酒杯压住嘴边的冷笑。

“难道恨一个人,也需要理由吗?”

况且如今这天下,会有真心喜爱她之人吗?他任由酒水刺激起陈年的旧疤。

“京城因为她,鸡飞狗跳,摄政王一系和皇上闹得不可开交,无量寿福。”宋轻时行了个道礼。

白毓也有些发愁:“如今民间流传各种话本子,我带人烧了一批又一批,总不见效,她自己名声坏了不要紧,别带累了别人,我还期盼陛下做个千古明君,我也能名列青史。”

“高长青怎么回事,这都找不见吗?”宋轻时朝那边抬眼,白毓会意去看,却发现月光映出假山后的影子。

白毓心想,世事果真能打磨一个人,昔日明媚快活的少女,变成如今这般算计嘴脸。

难道孟合欢不知,她突兀失踪,会给多少人带去麻烦吗?

百官挑边站队,国事一团乱,百姓惶惶不安,前朝末帝兵灾兵乱仍在不久前作警醒。外头风声鹤唳,百姓躲在家里,商贩也不上街。

皇宫里被翻了个底朝天,皇帝在前朝忙碌,还要在后宫分心。

这样一想,原本想起身去假山后瞧瞧的想法也湮灭。

就该让她冻着,受受苦。

合欢抱着双腿坐在假山后面。

她听着两人的责怪,手却摸了摸旁边的野草,柔软的,坚韧的,在这种季节还坚持生长。

她的手冻得有些红,于是她好奇地盯着看了一会儿,凑到嘴边汲取一些热气。

裙子破破烂烂,头上的发髻掉下来,整个人看着潦倒无比。

但她一点也不在意。

风吹过来,头发被吹得乱飞,影子的头发也膨胀起来,她指着影子,咯咯笑了,影子也指着她,也笑。

合欢在等人。

等凉亭里的人走了,她去吃东西。

肚子有点烧,比头还要烫。抗议着她,告诉她需要糕点。合欢很饿。

但那两个人还没有走。

合欢摸了摸肚子,轻轻哄了哄它:“都是我不好,你乖乖的,一会就能吃东西了。”

肚子吵得更大声了,像一个年幼的孩子,哭着闹着。

合欢几乎以为那两个人发现了她。

可惜没有,那两人还在说她的坏话。

“那你呢?”宋轻时问道:“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和他往来吗?惹得太子天天吃醋,你都不理会。”

白毓呛了一口:“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现在你还提出来,宋轻时,你再逗我,别怪我说出什么好话来,谁不知道谁啊?”

宋轻时一点也不怵,他将桌上的糕点扔下去喂鱼,余光看见假山后那团影子动了动,似乎伸出手,心里终于畅快了。

“你那时候的劲头,我还以为你喜欢她呢。”

白毓猛地抬头,月色朦胧,看不清他的神情,他死死盯着眼前的道士,半晌从从嘴里面吐出几个字:“宋轻时!”

那人却不在意:“我只是好心提醒而已,如今陛下和摄政王斗法,你若有意娶她,岂不两全其美?”

白毓眉头紧皱,他这话,他曾经听孟合欢提前过。

早在陛下娶高皇后之时。

孟合欢有些犹豫地看着他。

那时,少女因为羞窘低垂着头,修长的脖颈就那样露了出来,像极官窑场新出的细长瓷瓶,温润无暇。

她很快就抬起头,眼里都是祈求:“白毓,可否帮我一回?”

她似乎是因为自己要提的要求极度不安,樱唇上都有贝齿留下的印痕。

长宁公主是京里数一数二的美人。

但她平时太端庄从容,叫男子生不出保护欲,闲人只会敬畏,却不想能看到她这副样子。

难道陛下就是天天见着这样的公主吗?

她在陛下面前,也是这样祈求的这样婉转讨好他,取悦他,甚至柔软的身体贴着他,抱着他吗?

“帮你什么?”他几乎是踩在云彩上一样说出那番话。

云霞明灭间,天上仙子向他垂眸。

“你向太后求娶我吧。”她鼓足勇气道。

那一刻他心里被巨大的喜悦填满。

当然,并不是宋轻时那家伙说的,他心悦合欢,只是因为,只是因为合欢公主选他帮忙。

对,就是因为这个。

至于后来为什么闹翻了呢?

小娘子有些局促地解释:“当然,只是假成亲,只要过一年半载,咱们就和离,其余时间,各自--”

“孟合欢!”白毓怒斥,“你这是把我当作什么?”

她的眼眸有些灰了,没有解释,只是说:“果然,还是不行么?”

白毓很愤怒,她这是将自己当作什么?棋子?用完就丢的帕子?脏了就扔的衣裳?

还是贪图她身子的无耻之徒?

谨慎地提出假结婚,是怕他做什么,还是,要为某个人守身呢?

想到这里,白毓心里一冷,只是道:“我们这样的世家,只会娶世家女做妻子,朱门对朱门。”

公主脸色极白。

是了,世家人连皇室的面子都要驳回,何况她一个不是皇室血脉的公主。

于是匆匆说了声唐突,就离开了。

从往事中脱身,白毓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或苦或涩。

他讨厌这种感觉。

“好了,以后不要再开这种玩笑,”他的声音很轻,传到合欢耳朵里就更轻了。

“我们和她不同。”轻巧几个字,说不尽的轻蔑。仿佛天上仙人垂手,看见脚边趴了一只蝼蚁,然后说了一句众生自有劫数,踩向蝼蚁的脚一点也不留情。

合欢揪着领口这才微微喘出口气儿。

这就是她的好友吗?

那她活着,还真是失败啊。

合欢努力勾起嘴角,甚至用手伸到脸上提起两边嘴角。

好了好了,不难过了。

她笨拙地安慰着自己的心,因为它一直疼一直疼,疼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叫碎掉的他好受一点。

她太笨了,没能力保护它,也不知道该怎么保护它,它的软肉就那样笨呼呼地露出来,让人一眼看见,刺的自己浑身是伤,却总是躲不好,总被人发现。

只会躲避起来舔舐伤口。

别怕,忘了就好,把这些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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