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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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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咱们现在就出发!”周秉说走就走,行动力极强。

李茂跟上两人,他摆摊的地方距离宴食居不远,走路一刻钟就能到。

中午,正是食客聚集的时间,但周秉一出现,小二立马眼尖迎上来,李茂注意到这小细节,看来这周少爷没少来这里消费啊。

混脸熟了都。

“三位公子,周公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包间?”小二虽是询问的话,但语气却是肯定。

“对的。”周秉刚点头,就听见李茂出声:“还是在一楼大堂吃呗,人多热闹,还能看看外面的景色。”李茂建议道。

但是他说完就后悔了,他这个嘴说话是真快,人家请客还提这么多的要求!

周秉则是完全听取李茂的建议,张思齐无所谓,在哪里都是吃。

“没问题!咱们李哥都这么说,小二,我们在一楼大堂用膳。”周秉说完,视线望向一处拐角的位置,那里既可以看到酒楼里的情况,也能看到来往的路人,很是热闹。

真巧李茂看的也是那个位置。

他想要留在一楼大堂吃饭最重要的原因是想看看这些小二是如何工作的,等到他的百货店开张,自然也是需要人手帮忙的,现在他是一点也不浪费可以学习的时间。

“李茂,你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店,这铺子地点地方是否确定?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忙。”周秉点完菜,语气不同往常的吊儿郎当,认真说道。

“不需要,该准备的我都已经准备好,至于地方嘛,也算是找着了。”其实他更偏向于在城外开百货店,但统子说店的位置必须在长安城,他有什么办法,当然是选择迁就啦。

“被跟我客气,我们家最不缺的就是钱。”周秉以为李茂是不好意思,连忙说道,但他这句话又深深的扎进李茂的心。

万恶的有钱银啊!!

此时,一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男子“哎呦”一声,缓缓朝着李茂这一桌走来,拉开椅子就是一个行云流水的落座。

李茂:发福蝶你谁?

“哥?”周秉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在今天见到自己的亲哥。

他不会去洛阳玩了么?怎么就突然出现在长安了?

“是你哥我没错,把你那嘴闭上。”

周晨瞧着二郎腿,饶有兴致地看着李茂的发型:“兄台这发型很别致啊,怎么打理的,我也想试试。”

周秉两眼一闭,他哥性子完全和他不一样,爱美,又爱花钱,还为人大方。

你就看吧,下一秒就马上要掏钱给李茂。

只见周晨摸索着包裹,包裹内传出银子与银子碰撞的声音,李茂对这声音很熟悉,这是他的最爱啊。

“兄台,你能和我弟还有思齐一起吃饭,就说明你们仨一定是好友,我呢,今日赶路匆忙,也没什么见面礼,这五百两银票你就拿着吧。”

周晨在一堆银票中捏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递给李茂。

张思齐瞬间倒吸一口凉气,送财童子,真是名不虚传。

刚刚他还在心里念叨到周秉的哥哥周晨,这会就偶遇。

看来不能随便蛐蛐别人,就算是在心里,亦不可。

李茂是第一次遇见主动送钱的人,而且,送的还不少。

他现在都想抱着周晨的大腿喊大哥,不开玩笑,他就是这样能屈能伸,要是自己开店之后能有这样一大款光顾,五千两,洒洒水好么。

“嘿嘿嘿。”李茂眼神放空,盯着周晨手上的银票,显然,他现在正在做美梦中。

“李兄?”张思齐伸手在李茂面前晃晃,叫醒他的美梦。

李茂这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摆手:“不用不用,这太多了,我不能拿。”

“这有啥的呀,也就五顿饭,拿着吧。”说完,周晨不由分说将五十两银票塞到是李茂的手上。

李茂是拿也不是,递回去也不是。

周晨的这一操作,引得其他桌吃饭的人频频转头偷看。

“哎,这是谁呀,这么豪气,一下就给没见过的人送五百两银票。”李茂隔壁桌的男子小声说道。

“嘘,小点声,咱们长安城的散财童子你都不知道?长安城一半的百姓都收过他给的钱呢!”

“这便是周府的大公子,周晨?”男子惊呼一声,又偷偷看了一眼,他也好想有人莫名其妙送他银子啊

“是的,咱们说话小声一些,好像另一位短发公子听到了。”两人说的短发公子就是李茂。

李茂确实是听到了,而且还听得很清楚,他转头,对那两位说话的男子微笑点头。

现在,不需要周秉介绍,李茂都知道了,后来的男子是周秉的亲哥哥,还有一个外号叫散财童子,爱给人送钱,听到此,李茂也收下了这白给的五百两。

有了这钱,他觉得礼貌百货店,就可以提前开业。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需要办一件小事。

“李茂,忘了和你介绍,这是我亲哥,叫周晨,人还不错的。”

“李茂,木子李,茂盛的茂。”

“好名字!不过,你们怎的在这一楼大堂吃饭啊,为何不去包间?”周晨好奇道,他弟弟虽然没有他这般大方,但也不至于邀请朋友吃饭不去包间呀,这外面这么吵。

“我今日就想感受一下人间烟火,就像热热闹闹地吃一顿饭不行呀?”还没等李茂解释,周秉就抢先一步赶紧说道。

“可以,那哥哥就在这里陪着你们一起感受人间烟火吧。”周晨话刚说完,小二水灵灵的端菜上桌。

第一道菜就是宴食居常客们都喜欢的一道菜,一盘样式精美的鸭形罐,里面是面粉和鸭肉包裹着的,一只栩栩如生的鸭子。

唐朝人们都爱吃肉这李茂知道,但是他不知道,居然做法这么精美。

而且这鸭形罐,这陶瓷的色彩,他貌似在博物馆见过?古董啊!!

不过李茂对此并不感兴趣,因为接下来的菜让他震惊。

除了传统的鸡鸭之外,还有鹅肉,鹿肉,羊肉等,对了,还有李茂心心念念的唐代版水盆羊肉。

看着一桌子精美的菜肴,李茂不由得疑惑。

“这里面,为什么没有猪肉?”李茂看到菜肴全部上齐,这鹿肉都出来了,鸡鸭也有,但这最普遍的猪肉居然没有见到。

“茂茂啊,你居然不知道?我们长安城的部分官员是很讨厌吃猪肉的,可以说,一部分的长安人都不是很喜欢吃猪肉,反正我也是不喜欢的。”

【茂茂,他为什么也叫你茂茂,不过,史料记载,在历史上的唐朝人确实有一部分人不喜欢吃猪肉,甚至是相当厌恶的,猪肉的销量甚至还比不上羊肉。】

“我母鸡啊。”李茂出声道。

“那我这红烧肉居然还有人买,我现在是有点信我自己是个小厨神了。”原来长安城百姓不爱吃猪肉!他就说自己刚卖红烧肉那天,百姓们看他的眼神,很不正常。

【烧尾宴中,有鱼、虾、蟹、鸡、鸭、鹅、兔、牛、羊饿、鹿、鹤、蛙等,就是没有猪肉。】

李茂虽不回系统,但他还是自顾自科普。

“大家不喜欢猪肉,是嫌弃猪的生活环境不好么?”李茂吃上一口面粉裹着的鸭肉,好奇问道。

“嗯,因为猪生活环境实在是...”周晨想继续说下去,但是目前是在饭桌上,讲茅厕不太好。

“嗯,我知道,看来我以后少做红烧肉,多做些百姓们爱吃的吧。”他可没有要改变大家认知的这种伟大抱负,他就是一个有外挂系统观的路人甲。

“而且,本草有言‘凡肉有补,睢猪肉无补。凡猪肉能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所以大家都很少再吃猪肉了。”[注1]

“别啊茂茂!!我喜欢吃猪肉,不对!我喜欢吃你做的红烧肉!!好吃得我对猪的生活环境是什么都不在乎,反正都洗干净,也没有什么怪味。”张思齐连忙说道。

他并不讨厌猪肉,但平日里也不怎么吃。

是李茂,成功改变他对猪肉的看法,原来猪肉也可以做成没有臭味,只有满满的香甜美味。

“茂兄还会下厨?我都想尝尝了呢,是开饭馆么,在哪里,明日我就去尝尝!”周晨也是个喜欢吃的,要说他和周秉这个弟弟哪里最像,也就这吃饭的口味最像了。

“额...摆摊。”李茂有些尴尬地说道,周晨不会看不起路边摊吧?看他面相也不坏啊。

“你会不会对摆摊有点成见?”

“哎,你这话可不兴说昂,我一视同仁!而且我还真更喜欢路边摊一些,很多的路边小摊味道还比寻常酒楼更好呢!”最后这句话周晨是小声说的。

“对,你算是说对了,我初到长安,就被南城门附近的一家馄饨小摊好吃得走不动路了,我现在啊,时不时就要去那里吃一顿呢。”李茂接着说道,他说的馄饨店,就是那家十文钱一碗,老板还送了他一个碗的那家。

“南城门?摊主是否姓孙?”周秉突然想到,自己好像见到过李茂,他上次在马车上,远远的就见到一位男子穿着奇怪,当时头上还带着一顶帽子。

就在那吃馄饨,那一家馄饨店开了十多年,周秉也时常去坐着吃一碗,看看来往的人们。

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上午。

“我不知道,反正就是最靠近南城们的那一家,再往城里走还有一家馄饨店。”李茂如实说道。

“那就是了!!茂茂啊,我早就见过你了,当时你穿一身灰色衣裳,样式有些奇怪,但我觉得非常便携,很适合一些种地的百姓!!所以当时我想找你聊一聊来着,又觉得有些冒昧,后来我再去馄饨摊想找你,就再也没见过穿同样衣服的人,也就是你了。”

周秉家里是开布店和成衣店的,所以衣物的设计很是在意。

当时他也没顾得上看李茂的脸,原来他一直找的人就是李茂!!

巧合!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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